双软评估包含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测试报告。软件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业。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经具备资质的机构对软件产品进行登记测试,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软件企业经认定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其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3%)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该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