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评估包含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测试报告。软件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业。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经具备资质的机构对软件产品进行登记测试,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双软认定的好处

软件企业经认定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其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3%)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申请软件企业认定的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个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该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材料

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其他所需要出具的资料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证书